《2022美国竞争法案》&中国知识产权(一):发明人多样性
作者:吴征
1月25日,美国众议院提出《2022美国竞争法案》(America Competes Act of 2022)公布,同一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半导体供应链需求信息调查结果》(Results from Semicoductor Supply Chain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众议院此次《法案》的重点无疑是推动520亿美元《美国芯片法案》的通过,将确保美国能够在现在和未来几十年超越世界上任何国家。该计划将加快美国关键半导体芯片的生产,加强供应链,以生产更多半导体芯片。商务部同日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国制造企业和其他半导体公司的关键芯片库存已降至不足5天,其目的就是力促《法案》尽快获得通过。
这份长达2912页的法案,从十二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可以说处处都是针对中国。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并不算多,只是在“DIVISION I –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司法委员会)”部分提到了一处专利相关的内容,是与专利发明人统计信息收集相关的提案(Collection of Demographic Information for Patent Inventors):
Provides that the Director of the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shall allow for the collection, on a voluntary basis, of information on gender, race, military, or veteran status, and any other demographic category that the Director determines is appropriate from patent applicants.
这是此次《法案》中与专利相关的唯一内容,或许因为美国专利制度已经很完善,此次提交法案的内容更像是对现有制度的一个修补。但是在如此重要的一个法案之中,对专利上的优化只是完善发明人信息的统计数据,怎么看都觉得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但是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内容,深入研究后发现,背后大有玄机。
这个内容来自2021年3月由参议员Mazie K. Hirono,参议员Thom Tillis,参议员Coons和参议员Leathy提出的“2021发明人多样性经济进步法(Inventor Diversity for Economic Advancement Act of 2021)”或称为“IDEA Act”法。
这个提案当时能同时获得参议员Tillis、Coons和Leathy支持就非比寻常,看过我们之前对于美国知识产权政策影响的重要人物文章中,这三位参议员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当时这个法案出台的背景是为了回应公众对专利发明者缺乏多样性的担忧,以及美国专利商标局无法提供数据来可靠地评估形势的现状。
if you can’t measure it, you can’t improve it.
对于该法案,IPWatchdog有过报道。
这一法案早在2019年7月就被首次提出,当时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与小企业管理局局长协商,研究并提供建议,以促进妇女、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参与创业活动和住专利制度。是因为在一项对于低阶层在追求科学与工程成功方面的法案研究时发现,根本没有足够的公开数据来指导和支持促进包容性创新的立法。这才导致了IDEA法案。
美国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主席说:“这项法案将使美国专利制度更公平,允许更多妇女、有色人种和其他弱势群体开发自己的发明”,“通过使专利程序更具包容性,将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
另有专家提出,在美国所有专利中,只有22%的专利将女性列为发明者,而女性仅占所有发明者的13%。“我们必须努力缩小这一差距,以保证所有美国人都有机会进行创新”。
此法案获得了很多组织的支持。
我们之前多次提到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协会(IPO)执行董事表示,“收集数据对于衡量在专利制度中更多的将所有代表性不足的群体纳入其中至关重要”。
另一家组织Invent Together的执行董事则认为该法案“是确保我国发明家不论性别、种族或收入平等的进入创新生态关键的一步”,并在其一份声明中提到拜登政府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一位经济学家认为,这种多样性的差距“可能会让美国损失高达GDP的2.7%”。
此外,生物技术创新组织(BIO)主席等行业团体也都表示支持IDEA法案。
结语
从中国人的角度来看,美国这个IDEA法案实在有点难以理解,收集发明人的信息是为了更好的掌握创新者的基本信息,同时为低阶层的人,如向妇女、有色人种和退伍军人提供创新的指导,通过这样的举措来推动美国经济。甚至有美联储的经济学家认为如果专利发明人不具备多样性,将会让美国GDP损失达2.7%。
这背后其实是反映出美国创新和专利制度的根本服务对象和源泉,就是发明人。
这一点我在上一篇中也提到了,这是和中国目前从专利指导国家产业、地方区域发展和企业上有显著区别的地方。美国更注重通过专利制度激发发明人和保护发明人,认为高效的发明人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而这个发明人多样性的法案正是希望在这个层次上去继续提升美国整体的创新能力。
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希望创新的来源越丰富越好,避免创新过于集中,缺乏多样性也就意味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将下降。
反过来看我在上一篇中提到的非正常申请的问题,就会发现,如果我们不能在打击非正常的过程中,做到对中小实体的保护,也就是像美国所说的妇女、有色人种和退伍军人等这类人,在中国可能更多的是没有专利专业技能,但是却不乏创造力的低阶层的人员,就很有可能在做着与美国现在正在试图将发明人多样性相反的事情,也就是打击中误伤到的一些本来属于多样性的发明人,因为遭受打击后可能就会远离这个制度。
而如果中国创新的多样性遭受打击,势必创新资源更会向一些已经拥有基础的企业或群体聚集,造成创新的聚集效应,这种创新越来越集中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是否会形成新的“创新垄断”,以及基于垄断地位后的“挤牙膏式创新”,从而又阻碍了创新的效率?我们目前缺乏独立和权威的经济学家来分析。
但是从美国目前这个IDEA的法案内容来看,似乎从经济学角度上来看,越具有多样性,整个国家创新对经济的贡献度才更高。
所以,这也是我为何要提醒在中国打击非正常专利时,要更加全面的考虑到对创新群体的影响问题,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创新对经济的贡献。这确实是个比较深奥的经济学问题,恐怕美国经济学界有过研究,也希望中国国内对此也能开展一些研究和探索,以进一步优化打击非正常申请工作。